请求帮助!我朋友女儿在国内出事.

她们母女在国内一个旅游风景区玩,小孩子踩进观景台(木制的)正中的一个有铁丁的洞里,拔出来的时候腿上一块1.5厘米大小的肉挂掉.21号出事,现在还在医院没有出院.

景区方面认为小孩子没有够身高线,没有买门票所以是监护人的责任.不负责.

她们原定是8月24号回美国的机票.想请问大家,她们回美国以后可以在美国状告这个风景区吗?

 

谢谢大家.

所有跟帖: 

可以,但是在中国有理说不清 -osbkelly- 给 osbkelly 发送悄悄话 osbkell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30/2011 postreply 10:24:35

我觉得要告的话,应该在中国告吧。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30/2011 postreply 20:20:17

回美国告,基本是瞎花律师费和耽误工夫 -splash~- 给 splash~ 发送悄悄话 (63 bytes) () 07/30/2011 postreply 21:26:09

真有人以为美国可以管制天下了! -言由衷- 给 言由衷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01/2011 postreply 0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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