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猫,去过几次了,都说不清楚,今天终天找到那个发信人,他说如果增加厨房而是共用厨房就是合法,我们没有增加房子但应这洋人的要求提供了一个炉子给她,我们现在要撒她又不同意,让她走她更不愿意,她一直很喜欢我们的房子,因为她自己一层楼不干扰。
谢谢老猫提醒,我们是很气愤,实际上,问题是她对我们不满意,说我们骗她说没有孩子,现在又有孩子了,她特别讨厌孩子。其实我们的孩子很安静 ,只是孩子刚会走路,孩子刚会走路有时爱跑,但租别人的房子不许别人有孩子,这是什么理呀?我们当时是没孩子并承诺以后不能她也并没提,所以我们很气愤,但气愤不能代替法律。
现在是情况是,也我们明知道她想敲一笔,但我们如何让她走?而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