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要看您與房東的租約是什麼內容 (5 years + 5 option 的長約) 或是 yearly contract with X% increasing. 同時要看租約中提前解約的條款內容為何? 然而在現階段,不論如何,個人會建議你需要做的是持續付租金直到您能夠與房東協調一個處理方式為止. (如果您不願意自己經營,您需要立即轉讓或是另外找人承接),總之,空置不用絕對不是最好的選擇.
同時您需要仔細研讀這個租約,了解是否有任何可能可以與房東在雙方的有利的情況下和平解除這個租約,(原則上房東不應該因為您個人投資理財的失當蒙受任何不必要的損失)至於如果您毀約之後是否會追債到您個人的這個問題,其實有許可可能性,(主要在於您是以何種方式與房東簽署這個租約,是個人還是公司....)然而如果您是以個人的身份與房東簽署這個租約,是有很到的可能房東對您提出債權的訴訟取得債權的判決之後查扣您個人的動產與不動產(不包括您的 401K)來抵銷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