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从一个公寓搬出来,不想公寓方除了扣除deposit外,还送来一张630美元的账单。其中一个主要项目是他们发现kitchen cabinets damage,其实就是在kitchen sink 下面的cabinet doors的上边沿有些磨损的痕迹,他们拍了三张照片给我们看。其实这些痕迹在我们当时搬进去的时候就有,但是当时我们觉得很正常就没有在入住的时候填在inventory sheet 上面。结果现在公寓的人认为是我们造成的damage,就把整个kitchen cabinets全部作了refinishing,然后把整个$525美元的账单算在我们头上。他们的理由是只修那点磨损不行,因为颜色会有差异,所以要全部refinishing。
如果只就这个问题看,我们可能只好乖乖交钱。但是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入住的时候好几个窗户有问题,而且在我们居住的两年多时间里一直没修。我们在入住的inventory sheet 上面填了这些窗户的问题。这些窗户是所谓的single hang sash windows,正常情况下往上提到那里,就应该停在那里。可是我们住的那套公寓里好几个窗户提上去之后立即掉下来。如果不采取别的办法,比如找一个支撑物,这些窗户实际就无法打开通风。至少有三个窗户是这样,特别是guest room,本身只有一个窗户,而且也是这样,这显然会影响通风,进而影响健康。
所以这里的要点是:他们要我们付钱去修cabinets那点小问题,他们却不修窗户这样影响日常生活的大问题。我向他们陈述这个问题,但是他们经理对我的问题不作回答,只是坚持要收这个$525.
这里明摆着就是欺负人,该他们出钱修的他们不修,而能抓住房客出钱的,本来是小问题他们也要大修特修。给他们讲道理他们可以不理,所以我想是不是可以到small claims court去告他们,要求他们对没有修窗户的事做出补偿,而我们先把修理橱窗钱的付了,不然他们在6月30日之后就交给collect agent。由于窗户问题比橱柜问题重要得多,是不是可以合理地要求数倍于橱柜修理费$525的补偿?当然问题并不是要多少钱,关键是要争这口气,起码希望能把损失的钱拿回来,不要让他们的诡计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