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的是戒指,North/South Carolina 州法律看待订婚戒指为"有条件礼物", 在这里条件就是结婚,否则收礼一方就应还给送礼一方。但法院也会像离婚一样考虑到谁对谁错。分手不是你提出的,他的辩论就消弱了很多,因为是他没履行合同的义务(他要是有外遇一类的那法官会更同情你了)。
对他辩论打击更大的是他给你的是钱不是戒指。订婚戒相当于一项合同,我给你戒指你嫁给我。如果两人商量商量就答应结婚了,那口头合同就代替了戒指。无论谁没履行义务,没人在这合同里损失什么,他也要不回什么。他给你的钱只是一般礼物,众所周知送人的礼物是泼出去的水要不回来的。
我建议如果钱多应该找律师,他要是打官司要钱,你就回咬一口告他浪费你的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