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和其他大侠,关于home business报税的问题。

这里请教一个small business的税务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在美(居住地为华盛顿州)注册了一个小公司(LLC),为此他在美国银行开设了一个公司账户。公司地址就是他家住址(home office)。一年下来,公司有一点微薄的收入,当然也伴随着支出(travel, etc.)。不论收入还是支出,全部在公司账户中活动,他从未从公司账户中支取过任何个人酬劳。也就是说,公司所得全部停留在公司账户,没有分毫变为个人所得。他也已于今年初完成了对州政府的公司税务申报。现在他家庭申报个人联邦所得税的时候,他的职业一栏写的是self-employeed,在这种情况下,对于self-employee的收入,请问他是否需要填写公司所得?我个人认为不需要,因为如上所说,他并没有从公司收入中支取任何作为个人收入。这样的看法合理么?另外,因为是home office,他应该可以申报一定的home office deduction,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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