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上如果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

也就是说母亲是孩子的唯一法定监护人,那么美领馆很可能会签(这里说很可能,是因为无法百分百担保。) 签证时可将判决书原件带上,或公证母亲为唯一法定监护人。一定要在公证书上标明唯一字样。如果没写唯一,就会被要求出示父亲的同意书。因为美国通常是共同监护,公证书如只说母亲是监护人,那么在签证官看来,没有任何文件证明父亲不是监护人,于是就会要求父亲的同意书。一旦加上了“唯一”,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保险起见,签证时将判决书原件和证明是唯一监护人的公证书都带上。

如果孩子是判给父母共同抚养的,那很不幸,美领馆肯定要求父亲同意才会给签证了。

希望这能帮到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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