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真的要退还吗?

我的一个朋友来德国后认识了一个德国老人,为他打扫房间,帮他购物,熨衣服,陪他散步等,3年来给老人精神上带来极大的安慰和快乐.这其间,老人的亲属,以及后来的财产继承人从未来看望过老人,只是偶尔打打电话联系.今年四月,我友回国度假,老人送了她一笔意想不到的钱.等她回到德国后,发现老人已经在家里孤独地去世两个星期了.朋友报警处理完后事,老人的财产继承人说,尽管钱是老人生前送给朋友的,但根据德国法律,继承人有权在10内要回这笔钱.哪怕老人9年前将钱送给某人,继承联系人也可以在第十年要回去.请问,德国法律真的是这样的吗?我的朋友真的必须退回这笔钱吗?替朋友跪谢各位提供法律咨询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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