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isa,manager和雇员不在一地上班的情况是司空见惯的。我上班的那幢楼里,基本上每个人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靠走廊的是面玻璃墙。经过走廊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到办公室里的人在干什么。在我隔壁办公室的是个白人,他的manager 也在加州。他早上很早上班,下午很早就回家。每星期还在家工作两天或者更多。在走廊里碰见他,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头一别就过去了。后来也索性不跟他打招呼了,两下轻松。他在办公室里脸朝窗、背对门坐着,也就是背对着玻璃墙。从不开灯,所以平时我并不知道他究竟在不在办公室。但这并不重要,我跟他不是一个部门,并没有工作上的往来。
可是那天上午,他突然走进我的办公室,说他的Manager邀请他和他的太太以及我和我太太明天一起晚餐。原来他的Manager和我的Manager 是一起来出差的。我接受了邀请。因为Drummond先生说过要和我一起午餐,所以我专在午餐前找到了Drummond先生。Drummond先生在公司食堂里给我买了一份午餐,记得是五块钱。我并不在意,估计是他本想取消共进午餐的邀请,因为已经邀请了晚餐。结果可能多蹭了他一顿。当然,都是公司付账。
第二天晚上,一共有十人出席了晚餐。晚餐从葡萄酒、头抬、正餐到甜点,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就是在餐桌上,Drummond先生又向我太太提起迁居加州的事。我太太婉言拒绝了。我本人好静,对与陌生人聚餐的场合不是很自在。但人家请你吃饭,你不能总不说话。所以也尽量与人交谈,得体不得体,不知道。交谈的结果,了解到Drummond先生当兵出身,在德、日的美军基地呆过,干的是通讯兵,娶了个日本太太,有一个十多岁的女儿。Drummond先生告诉我,他曾与几位朋友共同开发了一个软件,卖给了一家日本公司,发了一大票。言下之意他无须为生计工作。我不觉得他是一个自吹自擂的家伙,姑且信了他吧。
晚餐最后由Drummond先生结账,好象是600多块。进Visa之前我并不知道,Visa 在那时候是注册为非营利机构(Non-Profit Organization)。本来就赚很多钱,又少缴税,公司非常富裕,所以职工福利非常好。举个例子,公司出差的旅餐费没有明文限制,要一人一顿饭超过75块,才需保留收据,以备税务局查税。就是说如果那顿饭在75块以下,连收据都不需要,你说多少是多少。Drummond先生后来找我茬,指责我有一次点心花费太多,但还是承认我的花费没有超标。为了证明我所说不虚,我把Visa当时的旅餐政策(Meal Policy)抄在这里:
11.1 Meal Policy
Visa will reimburse the actual cost of employee meals, including reasonable taxes and tips incurred while traveling on business. [Travel and Expense Policies, page 24].
这条规定说的是Visa将报销职工出差用餐的实际开销,却没有给出限制数额。第一次读时还不明白,打电话去财务部门询问,回答说合理的数额即可。追问什么数额才是合理的,对方不耐烦,说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去问Manager。
Drummond先生后来再也没有提起过迁居一事。我不倾向于认为这是他要赶走我的真正理由。而他向我提出我的英语口音问题时,已经是约一年之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