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猫。我在写对你的答复。有点长,先把写好的发上来,将继续。

很感谢你花那么多时间看我的案子。首先请教一个问题:你如何从资料库中调判决文?你有没有看我的Response to Defendant's 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 我的这个文件提供了原始证据证明Visa 呈送法庭文件撒谎,包括所有你列出的四点。

 

我的案子的问题在于法官枉法,而你先入为主地断定法官是正确的,允许我按照你列出的要点,详细给你说明。

 

(A)  语言能力

我的英语(包括口语能力)并没有问题。在进Visa 之前,我已经工作了近十年。我曾经跟以前公司的客户直接在电话会议上(Tele-conference)交谈,并无任何困难。20057月, Visa 6 位员工(三个managers, 包括一个Sr. VP, 三个工程师与我interview 。最后一次两个managers’ interview 是通过电话举行的。他们声明我已经通过了interview, 他们只是过过场。英语沟通没有任何问题。我在八月份开始工作。工作实际上很轻松。我以前是写程序,但在Visa, 是做support. 用户都是公司里的员工。他们或者发email, 或者打电话。我曾经跟很多人在电话里交谈,没有任何沟通障碍。打电话的员工读对我表示赞赏和感激,因为跟我同组的其他员工从不接电话。我是我们组里唯一一个接电话解决问题的人。

在打官司时,无论是几次conferences, 即法官,对方律师和我一起参加,还是出庭,我的英语口语能力都不是问题。他们从不要求我重复我的讲话,我也无须要求他们重复。我跟对方的律师经常电话交谈,没有任何沟通问题。相反,我确信,法官和对方的律师非常了解我的英语能力。

官司开打时,法官对我表现出一些不屑。但是在我最后呈递了Response 之后,在最后一次出庭,他对我改变了态度,表现出了尊重。一个细节是,当我进入法庭自报名字前,他先和颜悦色地跟我打招呼:“Good morning, Mr. Yao.”  

之所以写这些,是想请你是否能够换一个假设:假如我的英语没有问题,那么Visa 说我英语有问题,不就是一个借英语制造的race discrimination

 

我请求你读一读我的Response, 对你的所列四点,里面都有详细的回答,并附有原始证据。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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