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的弟弟
我弟弟上周去同学家聚会时和主人一时言语不和并打了人家,该家人打了911,警察很快抓了他,并说给他'two counts charge for disorder'.我们交了500块钱的保释金且把他领回了家,警察让我弟弟这周四上法庭.从没有遇到过这类事情,请懂美国法律的朋友指点:
1,如不出庭是不是不好,就定罪了?还是500块钱就了事了?
2,这是不是叫公诉?是和谁相见法庭?是警察还是那家主人?
3,是不是有很多人听庭?事先用和谁联系吗?
4,记了两个点会有甚末后果和影响吗?
5,在警察局我弟弟没有写report, 他是否应该写report.是不是警察只对被打一方的report感兴趣.
6,我弟弟是F1签证,对将来有什么影响吗?
我们需要做什么准备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