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们呢?
因为,婚前协议是为离婚用的,
既然是为离婚用的,当然就是100%合理!
中国女人最容易被人骗,
以为西方人都夫妻各花个的钱,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凡是要签婚前协议的人,
都是打算:先找个廉价性伙伴再说
(这类事高收入的中国女性和找不到本族人的西人男最热衷)
建议你对这个未婚夫签个婚前性协议(发自内心的):
任何时候,如果二人均有意性交,二人共享鱼水之欢,
任何时候,如果只一方有意性交,服务方的1,000美元,
非常公平合理,为什么他的钱不是你的钱,
而你不论需要不需要都必须和他性交呢?
为什么自己把自己贬值到妓女不如的地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