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猫。是这样的:我是房东。前租客说好十一月底把房子打扫好交还于我。但不守信。直到十二月七号我给

新租客看房(当时前租客也在场)。前租客还有很多东西在里头。但他人已搬走了。没交还钥匙。有时回来。所以我得走法律程序))于是我向法庭申请驱逐令。。。。。本来法官因为找不到court order的接收人。准备当作default来判我胜诉。但前租客作天向法院递交他已不在此处无法收到而要求重判。他的意思是他十二月已不在那个地方居住而我想让那个新租客帮我证明那天(十二月七号)的确实见到前租客还是出现在我的房子里。)。。。当然这个案子我胜算大(没交还钥匙。没签中止合同)。只是想再有个有利的证据。。。我在NH。上的是小额法庭。再次谢谢老猫的耐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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