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向北京市政府就我带状城区规划一文要求知识产权

去年年中我趁大病初愈得闲在家,将我向我的朋友提及多时的并得到赞同的一些灵感整理成书面材料寄给一些有关部门。其中一篇有关带状城市规划对地区经济影响的简要论述被转至北京市汁划发展委员会。我在同年9月中旬收到该委员会的一封没有署名的感谢信,被告知9月中旬该地区安排了一个跨省市的协调发展研讨会。收到此信己是中旬,我也不知道是否我的观点能够在会上得到充分的讨论,因此我也不是很在意。
随后的几个月里互联网中的有关北京城市规划的报道让我惊喜之余,又愤愤不平。这期间某些有权力和影响力的学者先以城市无序扩张的摊大饼之说来替代我在报告中的一些名词来评论既定的城市规划也无可非议,但在实际的采用以带状城区作理论基础的二轴二带为中心的规划原则后,竟然有些院士说他们在2002年就有了此理论想法。众所周知城市规划是一个非常有前瞻性的工程。难道以他们的影响力北京市要等到眼前有问题发生了才要想起来要大幅度修编,而且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城区的带状走向。这些泰山北斗们直让我们崇敬啊!一个受过普通中外高等教育的学者都应该知道在他的学说中作了引用他人文意应该注意些什么,更枉论我们的院士大人了。还有一篇文章介绍了一位知名学者在这方面的成就,提到了法国是最早有了卫星城镇的理论并且加以应用的国家,文章提到我们这位学者也是几乎也同时首创了该理论。以我的个人经验我读了此文后哑笑不巳。我们有了这样德高望重的学者今时今日为什幺还要劳命伤财地搬迁这幺多的工厂、城市交通还是这幺拥挤呢?如果说有了海外的前车之鉴后我们的情况还是比别人糟,那幺还能有什幺创新呢?
去年我在把我的材料精减过程中也压缩了很多其它有价值的东西,为的是有很好的presentation 能够引起足够注意。想到以后有机会再作补充不迟。很显然我没有成功。我很遗憾我没被邀请参加他们的研讨会,这发生在海外政府部门是不可思议的。从最终发表的北京市的规划框架看,新的计划虽有很大的进步,但真的也有很多明显的缺陷,一些现有的遗憾亳无疑问的在将来再次发生。
如果在当今中国的学术风气下,在该专业、朝中无人的情况下,半路出家的投稿者是不是都有这样的结果呢?
难道所有投稿者的权益都要通过象奥运中国印这样公开招标的过程才能得到维护吗?
我现在还保留着去年9月份的回信,在这之前我也寄一份大致内容相同的报告给天津市某一位处级领导。并且有简短的一次通活。

此致

敬礼
韩溢于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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