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到了非离不可之地步, 在你来说可要求他付赡养费,但因为双方收入相差不多, 除非他肯, 否则你可能拿不到. 至於孩子之抚养费, 有加州政府之規定,他只能多付, 不可少给.至於婚後之財產(例如房子, 投资, 儲蓄方面) 都要争取最少一半. 最好是办离婚前双方先有一个協议, 对赡养费, 孩子之抚养费(以至將来之教育费等), 婚後之財產, 孩子之抚养权, 探視权等有共識. 否则打官司只是两败俱伤.
回复:也许不应该说思想上出轨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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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好像除了抚养费我也得不到什么了。唉,男女在婚姻离婚上还是太不平等了
-恍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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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0 postreply
1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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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坏,但怎么就男女不平等了呢?
-稻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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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0 postreply
14: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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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谢谢!好像除了抚养费我也得不到什么了。唉,男女在婚姻离婚上还是太不平等了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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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10 postreply
2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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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准备要孩子,特别是老二,说是没有感情。这件事情一个妈妈肯定做不出来。
-恍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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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0 postreply
0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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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你LG收入的30%,要成为你俩孩子的扶养费到18岁,你还不满足?
-鸣秋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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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2010 postreply
07: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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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该付?抚养孩子只是钱的事吗?钱只是最基本的罢了
-smi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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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2010 postreply
08: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