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肯签,是不是就有隐情啊?被搬运过来的?通常不会有人肯这么软弱让步吧。

来源: springwan 2010-12-12 11:27:5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33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springwan ] 在 2010-12-14 14:20:44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求助,关于立遗嘱问题!乌龟的马甲2010-12-11 12:24:40

如果当初委屈求全,是为了能被搬运过来,或者能拿绿卡,或者某种大的利益;那么今天也没什么好不平的。你毕竟已经拿到了那一步的好处;

现在要想更多的好处或利益,那得另外在deal。婚姻要继续下去,那也得要时间来证明你无功利心;不然,刚2年绿卡就要立遗嘱,这,让人不得不防啊。你老公又是吃过亏的人,自己也有孩子,不得不防啊。

当然,如果你当初嫁给他,是无取无求,没任何利益好处和用心,即不要他办身份,也不要他养活,完全纯爱情,那就另当别论。不过,这样的话,既然当初这么爱他,可以签下那样的协议,今天也不该抱怨啊。。

所以,要过下去,就心平气和的过,时间长了,证明你无欲无求对人好,你老公也会知道;要过不下去,就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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