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就不会签这种不平等的协议了,我也是想保护我的权益,我觉得他如果只是把婚前的财产公证掉了,我没有任何想法,可是他现在连婚后他的收入也公证掉了,难道婚后的财产不是我和他的共同财产么?
他不要我出去工作,说是这样他的税收会增加,而且我带着一个孩子,我希望他送孩子去DAYCARE,我出去工作,他也不同意,他说我出去工作,嫌的钱也只够付个DAYCARE。
我何尝不知道自立自强是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但是难道他保护自己一定要侵害到我的利益么?难道我为家庭付出就不是付出,婚后的收入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
再说了,想他立遗嘱就是想他的财产么?我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得到遗嘱,我只是希望一旦有事,能保护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