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方之前电邮有威胁语句;
2. Closing之前几分钟才提出,因为争执造成closing时间延期~半小时。对方有站起拍桌子等举动(缺少双方之外证人),并说不closing。
3. 正常情况下,我们没有理由签订一个对我们完全不利,且不合逻辑的文件。
同意威胁之说可能比较难以证明。可否把重点放在文件中的“租房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上?也就是说,否定文件的合理有效性?
谢谢!
1. 对方之前电邮有威胁语句;
2. Closing之前几分钟才提出,因为争执造成closing时间延期~半小时。对方有站起拍桌子等举动(缺少双方之外证人),并说不closing。
3. 正常情况下,我们没有理由签订一个对我们完全不利,且不合逻辑的文件。
同意威胁之说可能比较难以证明。可否把重点放在文件中的“租房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上?也就是说,否定文件的合理有效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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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之说不能说明白.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要看法官的感觉.估计你有25%机会.因为你同意了.
-我也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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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0 postreply
2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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