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小额法庭起诉对方,对方在开庭很久前就给法庭写了信,但他没有把这个信也发给我。这封信上很多谎言,但我没有看到这信,所以开庭时候,我没有带针对反驳这些谎言的证据。
开庭期间我才知道对方写了信,但我没看到。我对法官说了这事,但他不放声。
过程就是我简单说了原因,对方再说了原因。然后法官就直接判了。我开庭结束后才看到这信,好多谎言。
请问这个信我是不是有权在开庭前看。对方是否不合法? 因他没有在开庭前给我这信,开庭期间我也没有看到他的信。所以我无法在开庭期间针对他的谎言做答辩和给证据。所以结果反而对我不利。
我拿到出庭通知的时候,通知上面写了这是最终判决,不能上诉。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的开庭就是最终判决,还不能上诉。
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