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今年一月初出了车祸,人都没事,我太太的责任。车损失不严重,我太太的车花了一千多修复。
几个月前,对方车主打电话给我太太,说保险公司赔的钱不够,还要求额外赔偿,我太太让他直接找我太太的保险公司联系,并打电话将此事告诉自己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答说此案子已经结束了,不用管他。
可是,前天我接到一个以我太太保险公司名义打来的电话,问出事故时,我是否开车(我没开车,我与此车祸没任何关系)? 我们是否还住在这儿?我太太是否工作?我是否工作?我没经验,如实回答了(我工作,我太太不工作)。 今天,我们收到对方车主保险公司代表的信,说对方车主花了$29,915.99,我太太的保险公司只同意付$14,768.50, 我们仍需付$$15,147.49.并要求我们与他联系. 我现在想前天打电话的很可能是这个对方车主保险公司代表.
请问老猫和各位老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