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和法律人士:

两个月前我在本地的craigslist上从一个私人手上买了两台基本全新的DELL笔记本电脑,他说这是他和他一位同事的公司奖励,因为两台一起买还能优惠点,我就都买下来了,在网上也查了序列号都是出厂不久的3年质保。我在ebay上卖了一台,几天用下来嫌小,自己那台也在ebay上卖了,两台还赚了一点钱。

这几天一个买家发邮件给我,说当地警察联系到他,笔记本是赃物,他如实告知了警察笔记本电脑的来历。目前还没有警察联系到我,我主动电话那位警察也没能联系上,只是留言了。

请问我在不知道笔记本是赃物的情况下,买下,并且再次转卖犯法吗?现在应该如何处理?会影响到我在美国的身份吗?

先谢谢了。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