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G离婚. 一小孩随LG's EX在美国.按离婚协议,LG要付50% 单位保险不COVER的BILL (unreimbursed medical bills). 这次,他EX到法院去申请要求重新判决此比例.并且送了一堆BILLS. 有1万多. 我们不在美国,很多事情不清楚,请大家帮我看看这些算不算unreimbursed medical bills:
1) Medicare Tax withheld. 他EX说这是花的钱买的INSURANC,所以我们应该付,这对不对啊? 这Medicare Tax withheld一般应占工资的多少啊?
2) LCSW-R是医生吗? 我网上查了一下,是SOCIAL WORKER. 不知道他们一般看什么病啊? 这种BILL算MEDICAL BILL? BILL上只有一行: DSM IV Diagnosis.. 这是什么啊?
3) 什么算正规的BILL RECEIPT? 应该有TAX ID吗?
4) 另外, 能从SSN# 看出一个人的身份吗? 在加拿大, 7开头是公民,9开头是没GREEN CARD. 在美国也是这样吗? 在美国, 0开头是什么啊?
恳请大家的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