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法律本身應該不會考慮您的立場(單純做為公司的代表或是同時兼任您的公司的代表並且,也就是說法律本身不會自動干預您與您公司之間的任何商業行為,所以原則上您的行為本身應該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然而問題在於您的僱用合約或是您工作的內部規定是否容許您這麼做,如果您的公司不允許您這麼做,您很可能會面對解僱的命運,同時如果您的公司因為您的這個商業行為造成在這個市場面對任何損失,您很有可能會面對民事求償的問題.同時另外一個問題是您的公司有可能會因為您個人的參與而考慮不給予這個中國公司你們在中國的代理權,這代表了現在這家中國公司的offer很可能最後只是一個夢幻,您應該仔細考慮這個情況的可能性.
如果您真的有意自行創業,您應該事前與您現在的公司溝通清楚,如果他們同意您這麼做,這是最好的情況,如果他們不同意您的計劃,對您而言這只是浪費您詢問的時間而不至於造成您全盤皆輸. 事實上在美國有一個例子就是 Fast Food chain WINDY'S 的故事,這個公司的創使人原本替另外一家知名的 fast food chain 公司工作,後來自己出來創業,但是在往後數年,另一家 fast food chain 不斷提出訴訟指稱 WINDY'S 的創辦人抄襲他們的商業設計, (最終是雙方和解收場),所以這是您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需要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