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现在在一个小的software consulting公司工作。干了几个月,当时签过无竞争条款,意思是说我在离职后的一年不能去任何 software consulting 公司 specialized in financial sector.
我现在有一个很大的software consulting公司的offer,大公司当然在各个sector 都很擅长。
不过问题是:
1)我在我们公司从来没有干过financial sector的项目。
2)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任何脱产培训。
3)新的工作也不会干financial sector的项目。
4)新工作是因为我有某一方面的特长(WPF),但是在现在的工作中基本没有用到,我的经验是从以前的工作中获得的。
5)没有谈到任何对我的补偿。
6)现在的工作中我很少接触客户,而且在新公司我也是只做技术,不会利用现在的关系,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可言。
至于financial sector, 可能是在给我签的时候现在的公司忘了改了,我们组根本不做financial sector 的项目。
我的问题是:
1) 我是不是该和新公司谈我曾经签过的这个协议的具体条款?他们会不会收回offer?
2)我是不是可以不告诉现在的公司我将要去哪家公司的名字,或者告诉他们一个假的?
这种事好像可大可小,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加州好像没有无竞争条款,不过我不在加州,新工作也不在加州。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