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是F1, 我是H1B, 想做点生意. 却因为身份问题,迟迟未动. 现有两个问题,请大家多多指教:
1.想开个小公司,可其实就是本人在干活罢了. 若公司帐上除了其他日产开销外, 一直没有付给员工的薪水支出, 到了年底, 交完收入税后,再给自己发DIVIDEND. 总担心, 这样做, 税务上虽不违法. 可INS会不会找麻烦啊(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是自己的公司在雇佣自己? 正在办GC,不想因为这个出麻烦.
2. 另外, 我(H1B STATUS)可以以SOLE PROPRIETOR 的形式来运做我的BUSINESS吗(即,SELF-EMPLOYMENT)? 为BUSINESS开一单独的帐号, 用这个帐上的收入来支付与BUSINESS有关的一切费用, 自己为这部分收入交SST, 到年终用C-SCHEDULE 来保税?如过不能的话,请给一下根据的文件条款号码吗?
我在本论坛和其他有关论坛做了一下RESEARCH, 发现提出类似问题的人挺多的. 总结起来,就是,H!B和F1可以开公司(S CORP, LLC 除外), 就是不能拿工资. 只是希望大家能在怎样具体运做上多多指教一下, 希望借次机会能给在US的各位有意将自己在做好份内F1/HIB之外 的能力合法的转化成财富之士, 指点密津.
这里先提前谢谢大家的回复!
再祝大家周末愉快,同贺祖国奥运键儿金牌榜上勇夺榜眼!!!
H1B/F1,开公司之疑问.请各位大俠指点密津!多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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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Anybody, Please?
-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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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2004 postreply
0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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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 just for reference
-autumnmo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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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2004 postreply
00: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