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如果她是任何比較有規模的律師事務所的一員,任何她工作的時間都需要log,這是一般事務所基本的規定,所以如果您事前與她有約,她與您有任何溝通,這都是需要以每單位一小時來計算,(所以不論她與您溝通是十分鐘或是十個鐘頭,您都需要付費,這是行規. 當然如果是個人的事務所,她可以不需要charge您這個費用,如果對方與您有相當的交情,應該不會charge 您這個費用.
當然您是客戶,您要如何,對方當然無論如何應該配合,然而"配合"的背後就是您需要付出應該付出的費用,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個人的建議是與您的律師溝通一下,看看對方為什麼要charge您這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