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 明显的恐吓敲诈! 我有类似经历......

分析: 1) 直行有路权你老婆没错, 2) 是unit1撞的你老婆的车 3)为何车祸三年后那人才告? 4)千万不可改口

类似经历: 结果对方撤诉!

我LG 7年前车祸, 与此类似,对方的车左拐撞到我LG的车后方.有警察报告,对方的错.事隔倆年,突然收到对方律师的电话索赔8万.让我们限期付款否则庭上见,我们认为事蹊跷,不付!30天后受到 起诉书, 对方律师声称有90%把握赢, 到时候你们不光索赔8万,还加庭费律师费.....(恐赫我们),幸好我们保存完整资料.第一次开庭前40分钟, 法庭告知对方延期了,下次安排在20天后.等又过了11天,收到法庭信告知对方撤诉了!

后来五年后,对方的这人,因另外的事被捕, 我们才知, 这人与律师勾结,专找老中下手,恐吓敲诈(抓住老中胆小,多次让他敲诈得手). 车祸是有故意的(蹭一点).

为此, 我讲经历,是希望老中遇事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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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在警察报告上,有一个证人"----是对方同伙? -jck6- 给 jck6 发送悄悄话 jck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8/2010 postreply 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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