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你的关键问题是你们夫妻要同时回中国一次办理收养手续.

既然是弃婴,又事实收养了一段时间,中国民政部门应该可以给你们办理收养手续.
否则孩子没法来美国与你团聚.因为你个人的H4签证是依附与你丈夫的H1的,而不是独立的,所以孩子要来必须你丈夫出面办理,而孩子无法提供与你丈夫的血亲或收养手续的话,则无法申请.对于B2,是旅游探亲访友签证,不会给一个一岁的婴儿,尤其是不会给你孩子,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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