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家私人的house租房已经三年半了,由于工作换了离开那里,离开的时候房子里留了很多有用和没用的东西,当时和房东谈的时候她说可以不整理就交钥匙(她估计是看上很多比较值钱的东西),walk through 的时候她和一个常年替她修房子的工人都没说啥,只是工人说把床铺拉出去需要雇个truck。
我们也做好押金让房东扣的准备,可是没想到房东两个半月之后才把1000(押金是两个月的房租2200)还给我们,扣了我们1200,开出来的账单也是自己type的,不是正式的,我们看了很是生气,想着要不要去小额法庭告她?这地方一个月不还押金要罚两倍的,我们已经查过了。
但是我们也有很多不利因素,1,原来的合约没了 2,商量和离开的时候都是口头交流,没有字据,虽有个工人作证,可是工人是她请做工的不可能帮我们。3,我们走的时候的确没收拾好就交钥匙。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去告房东?我们新住的地方和原来的地方很近,开车就一个小时,不同州而已。
要不要去告这样的房东?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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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要不要去告这样的房东?
-tob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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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0 postreply
11: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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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房东的话一般会有记录的,除非你以后不想再租房子了
-JunkYarD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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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0 postreply
12: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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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也就查信用记录而已
-eyehalf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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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0 postreply
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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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仅仅查信用记录
-JunkYarD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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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0 postreply
1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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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可以不整理就交钥匙
-liveInCanad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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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0 postreply
14: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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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楼主不可能赢.
-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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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0 postreply
18: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