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 小人嘴脸出来了吧。什么叫“没有本事给出有用的建议”

来这坛子的都是凭热心肠出点建议的。有用与否, 首先取决于陈述的事实。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建议是否“有用”而用狗眼看人。 再说了,你不是自个来的么,你不来这儿谁能骂到你。
象你这样的,这坛子里不是头一回, 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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