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2个多星期被我的房东告之,我们租的房子已经被银行收走,但是还可以有一段缓冲的时间,至少免费可以继续居住3个月。这样我就可以或租或买慢慢找到合适的房子,也可以等到两个孩子结束这个学期。刚接到房东通知的前几天,就有房产经纪公司前来敲门,提出付钱给我们让我们提早搬出,可是钱再多,一时我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搬,心想还是等孩子放假了再说吧,也可以省些钱出来。今天又收到律师楼律师的来信,限定我们60天之内、7月底以前搬家。我们和原来房东的租约到6月结束。我先生现在马里兰工作,跟他商量他也没个主张,所以来这里问问大家我是否一定要遵循信上所说在限定时间内搬出,还是我可以暂时置之不理,慢慢看房再说,这免费房住得心里不踏实。谢谢大家!
诚心求教大家关于租房被银行收走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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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免费住干吗搬走? 先住上个俩,三年再说吧,美国人都这样
-landlord_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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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10 postreply
0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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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p, just wait for sheriff knocking on the door
-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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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10 postreply
23: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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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错。先住着。
-need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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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10 postreply
0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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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诚心求教大家关于租房被银行收走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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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10 postreply
08: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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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到期本就该按期搬走,否则是你违约,除非
-黄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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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2010 postreply
0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