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很清楚。我的理解是他又去骚扰原告了。你是怕他被再次起诉。对不对?

你说的“寄给其他人看”是不是寄给原告了?上次官司法官有没有下禁止令?如果有,那他麻烦了。

如果我猜的对,建议赶快带他看精神科医生。他貌似患有偏执症,比心理问题严重。

我是医学界人士。法律方面如理解不对,希望他人指正。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