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child support问题。

本人因为工作关系一年前带孩子relocate到别州,孩子的父亲也在这个城市找到工作。我是custodian parent,前夫是non-custodian parent.但是我和前夫share legal/physical custody.

在原来那个州,child support是按照我俩工资比例计算,再加上孩子要上daycare.所以他付得还行。现在我刚看了我们这个州,好像不用算我作为custodian parent的收入,而只算non-custodian,也就是孩子她爸的收入。

如果是这样,我按照child support calculator计算,发现孩子父亲应该多付近一倍于现在child support的钱。可是孩子父亲说是已经在我们这个新来的州file了新的child support adjustment,他还得我看了他file的文件。我发现amount还是跟原来那个州一样,难道child support order 是根据离婚的州来定的。如果我们relocate别州,还是以离婚当时的order为依据?我是否自己也得重新申请?

谢谢有经验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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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关于child support问题。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页 (206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05: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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