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加州engineering consulting firm工作,公司需要每个人找客户。 这是每个人业绩的重要部分(工资提升奖金都跟这个有关)。因为这个每个人都非常aggresive, 尽可能抢credit。 最近有个大客户, 公司一直要不来活, 我就想去跟他们联系, 看能不能弄些活来。 因为以前我给他们做过东西, 他们很满意 (有一段时间, 因为credit分配不公, 我不愿参与, 所以后来也就没有活给公司)。活真的弄来了,可是公司上面却不想让我领头。又跟以前一样,credit被别人抢去了。我非常生气,又决定不参与到哪个项目里面。结果那些抢来credit的人,没有经验,不可能在限期内完成项目,着急了,又怪到我的头上,说我没帮忙---笑话,干活时就想起我来了,抢credit时那么野蛮。这太不公平了,没门! 因为这个事,跟上面有些人弄得很不愉快。现在他们开始找我的茬,看样子是逼我离开公司,每天非常压抑。准备辞职不干了。请问再辞职之前,可不可以file a complaint to the HR Dept?或者是州劳工局?谢谢!
老猫帮忙 有没有法律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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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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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0 postreply
14: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