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可笑,服了你了

先是乘朋友生孩子之机与其男人偷情(一系列事件中的第一件事),人家把你干的事公布于众(第二件事,你既然做了,至少自己要觉得不理亏吧, 又何必怕人知道?),你要告她(第三件事)。现在看着告不成,又说 2 wrongs do not make a right。你要在乎being right, 那就别先犯错啊! 要是你能告成,你还在乎being right or wrong? 天大笑话!!

那男人也是傻了眼了,好好老婆不要,看上你这样的。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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