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跨国离婚的问题

我现居住在加州我遇到一些问题,想请大家帮忙出注意。我的老公海归,现在拒付房贷和小孩的生活
费,小孩现在三岁,由我在大陆的父母扶养。房贷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TITLE却有
我们夫妇两人的名字。现在房子要拿去SHORT SALE。估计即便能卖掉,我也还欠银
行很多钱。房子曾经REFINACE过一次,贷款还是我一人的名,因为我老公的信用很
差,没办法加他名字上去。不知到这种情况下,银行会不会起诉我,向我追款呢?我
知道现在我有很大麻烦。也怪自己,不太懂得保护自己,太轻易相信人了。

我很想起诉离婚,可是又担心法庭会强制我把小孩带回美国。我女儿现在在大陆过
得很舒服,有保姆专门照顾,如果来了这里,我的收入是不可能养得起她的。而且
由于这份工作经常要求加班,我无法在工作和孩子之间平衡。考虑到女儿的安全,
我是否可以请求将她还是留在父母处,知道我有足够能力独自扶养,再区把她接回
来。大家有好的建议吗?我的老公是靠不住的,即便法庭判他给扶养费,他也不会给
的,人去了大陆,我也拿他没办法。他现在年薪50万港币,却连一个子也不肯给我
和女儿。

欢迎出注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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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有关跨国离婚的问题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页 (315 bytes) () 02/25/2010 postreply 14: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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