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个忙!
我们是在houston的留学生,最近因为房子合约问题和apartment有纠纷.contract上说,提前2个月搬出应该有written
notice.但问题是我们大家都没仔细看contract.不过我们提前三个月都去口头通知了他们不下三次我们要搬走.当时我们
还问过要不要sign什么东西,因为当时我们下意识有点担心口说无凭.但是他们说他们知道了.我们问:that's all?.他们说
他们已经知道就行了.但是他们现在又说我们没有written notice,要收我们900多刀的reletting fee.还说不交他们就移交到collections去.我们觉得这件事他们应承担很大责任,而且有故意的嫌疑.问题是对方是个大apartment,如果真的送到colections去,会不会闹到法庭,或者找人上门,而且我们今后买房买车的信用记录都完了?并且还有什么更严重的后果吗?
这个钱我们真的不想付,因为是明摆着欺负人.以前我们lease到期,要一个月month to month.说了是maketing price 加50刀.但是我们把钱按时送去,我们同学还专门问了数目对不对.第二天他们根本就没通知把money order贴在我们门上.(要知道这是谁拿了都可以兑现的money order.就是因为我们一个同学没有driver license,他们就不收我们的check)而且第三天说我们根本没交钱要把我们赶出去,还说我们还应该再多交50刀.当时拒理力争,才发现这50根本就是不该交的.如果当时胆小,不问,也就又被骗了. 自从搬到这里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对待.真的不想再交这个钱.请大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