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老猫及各位热心人士,我前天才发了个贴子,问我妻子FELONY的CASE 能否DISMISS 掉,各位给了很多的建议,非常感谢.
我们本来正准备买方,房子的INSPECTION也已经REMOVE了,DEPOSITE也交了,还没有REMOVE LOAN CONTIGENCY.在这个当口却出了这个事情.我们把买房的钱拿去交了保释金, 所以没有钱还可以买房,决定退出.我们经纪人跟对方如实谈了,对方说我妻子吃官司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不同意完全退DEPOSIT,决定退一半,5000.我们觉得既然没有REMOVE LOAN CONTIGENCY, 而且银行也出了不贷款的证明,他们没有理由不全部退,我们就没有同意.我们的经济人也说他会处理,叫我们耐心等待.现在对方把房子重新放回了MARKET,卖出去了.今天给我们发了一封信,决定一分钱也不退给我们,理由是我们没有及时通知他们,(那个时候是圣诞节,没有人上班)他们损失了两万块钱.我们彻底傻眼了,没有想到事情会变的这么糟糕.
现在想问的是,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我们该请律师吗?如果请的话,费用大概是多少?有什么好的律师推荐吗?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希望大家能帮忙出出主意.
屋漏偏逢连夜雨,求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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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屋漏偏逢连夜雨,求助求助!!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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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2010 postreply
14: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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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理你应拿得回这笔钱,具体的到真要看你的合约了.
-盐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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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2010 postreply
18: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