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我于2009年9月1日和租房公司签了三个月的租房协议, 到期日是2009年11月30日。原来房子月租金是689美元, 由于是三个月的短期协议, 房租增加到889美元。11月2日交纳最后一个月房租时, 我又口头告诉房东这是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异义。到了11月17日,为保险起见, 我打电话通知管理办公室我要按期在11月30日搬出, 却被告知我必须出书面搬出通知, 我要支付12月1日到12月17日的房租, 原因是他们要求30天通知时间。11月30日我按期清理了房子并且把钥匙交还房东。然后他拿出9月的文件,说要求30天提前通知, 我在文件上有initial。
请教:对于这17天的房租, 我是否一定要交?12月1日到17, 我根本没有在房子里住过。租房公司非常欺负人, 让我很有被骗的感觉。签协议的当天双房都同意11月30日到期, 有材料为证, 这是否算书面的通知?11月2日, 我给了口头通知。 11月17日我再次给口头通知, 却被告知还需要书面通知。现在我的300元押金被扣, 还要求交纳$337 元12月的房租, 如果不交纳, 他们就会转给公司收钱。 请问这种情况被交到collection 公司,对我会有什么不利? 我可以用什么途径维护我的利益么?多谢了!
请法坛高手指点: 租房到期后又被房东要求多交房费。
所有跟帖:
•
房东没错.
-老恐龙-
♀
(0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04:24:21
•
觉得沟通一下,应解决问题的.我觉得你的第一次协议应管用.
-盐汽水-
♀
(0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05:51:01
•
回复:请法坛高手指点: 租房到期后又被房东要求多交房费。
-單身老貓-
♂
(557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08:34:40
•
回复:回复:请法坛高手指点: 租房到期后又被房东要求多交房费。
-sandcherry-
♀
(100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20:24:06
•
回复:回复:回复:请法坛高手指点: 租房到期后又被房东要求多交房费。
-單身老貓-
♂
(157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07:19:39
•
Thank you!
-sandcherry-
♀
(0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3:08:02
•
在国外就要遵守当地游戏规则. 以后千万不要做什么口头的了.
-老恐龙-
♀
(25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10: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