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法庭上出现了:被狗咬的(plaintiff)说“I didn't provoke the dog to bite”,但是,狗的主人(defendant)说“The plaintiff provoked the dog to bite”,甚至加上“我提醒过他不要provoke 狗”。而且,双方都没有证据。
法官那里如果有类似于“无罪推定”的“无provoke推定”准则,“双方都没有证据”应该是支持“plaintiff没有provoked”。如果法官那里没有“无provoke推定”准则,在双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将依据什么做出判断?如果老猫是法官,如何判案?
为应付以上局面,老猫对被狗咬的(plaintiff)有何建议?
(虽然警察报告,伤口照片,医生证明等证据十足,但碰上十足的不讲理的,给警察的地址都是假的。警察是在狗咬以后才到,很难说被告会不会在法庭上无中生有地耍无赖:我提醒了他,他还provoke狗。在法庭上,除了指出:he is lying,还能做点什么?上庭前,对此假设的预防,有没有什么可准备的,请老猫赐教)
快上庭了,顾虑多,请老猫出马赐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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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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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009 postreply
14: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