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我家的亲戚办F1来美读语言学校。 十一月初学校A(是一个国际化的语言学校
)给我一个QUOTE(一月内有效), 一年课程的学费和杂费是20,000元/年。 我拿这
个QUOTE和亲戚商量, 他决定来这个学校。 学校规定交钱后才能发I-20。 于是十
一月底,我去学校A交了两万美元, 学校又给了一份正式的QUOTE(有ADMINISTRATION
OFFICER的签名), 和一张INVOICE INDICATING NET BALANCE 是0 (加盖了学校的公
章)。过两天我去取I-20时, 学校突然告诉我要多交5千美元, 理由是这里办事的
人搞错了, 在国外的SALES OFFICE说要收两万五。 他们还拿出了一个手册来证明
他们的价格如此。
我现在要求学校继续HONOR原来的QUOTE。 另一方面,我很为难, 当初我说服亲戚
来这里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价格便宜些。 现在钱已经交了, 又说要加五千美元,
实在是郁闷。
难道学校可以单方取消他们的QUOTE, 在我接受和交钱之后? 商业法规定好像是一
旦我接受并付款,合约就有法律意义, 不能单方毁约。
我和学校均在麻州。
老猫先生, 或各位法律高手, 请赐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