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一个悖论:
1.如果妻子承认事实,就是说明自己说谎。那么对于夫妻和解有利,但是对将来可能的离婚不利。
2.如果妻子不承认事实,就是说事实说谎。那么会恶化夫妻关系,但是法律判决会对将来可能的离婚有利。
那么妻子该如何选择?恐怕你我都不好回答。
实际的理解就是,由于家庭暴力判决的倾向性(保护女性),所以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报警,起诉),基本上婚姻和家庭便开始走向瓦解。
1.如果妻子承认事实,就是说明自己说谎。那么对于夫妻和解有利,但是对将来可能的离婚不利。
2.如果妻子不承认事实,就是说事实说谎。那么会恶化夫妻关系,但是法律判决会对将来可能的离婚有利。
那么妻子该如何选择?恐怕你我都不好回答。
实际的理解就是,由于家庭暴力判决的倾向性(保护女性),所以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报警,起诉),基本上婚姻和家庭便开始走向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