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步几乎是所有 HLR 主席毕业后的第一个工作,以便以后入律所当趴、法学院当教授、法庭当法官做铺垫。
奥巴马在 2L 暑期去了芝加哥的某大律所打工,顺带把自己的未来老婆给带走了,毕业后还不去律所打工!他当时开的那个老爷车,那个破呀!但即使这样,他一脸严肃地对自己的朋友说:我要当总统。结果毕业后就按着自己的计划干了。
他的 HLR 的前任也按着自己的计划干了。都可以算成功吧,在各自的领域里,只是一个大一个小而已。
Again, he had grit.
IQ alone won't win success in this world. All it does is to produce respectable test scores. Wake up and admit this f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