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前年和一个朋友一起到beach画画,还挺受欢迎。这个朋友性格外向,很会逗小朋友玩,Grace就专心替游人画画,记得当时客户不断,赚了些钱。然后Grace就请这个朋友吃了顿饭。
明天她们打算比较正式地去画画,一方面写生,一方面也希望多赚点钱。这种情况,挣了钱,该如何分成呢?因为Grace主笔,是不是该多分一点?5:5,6:4,7:3,哪一个更合理?
顺便要感谢紫檀两位家长。一位家长本来为孩子报了我们7月份的online动画夏令营,后来想让孩子早点学,就拉孩子的朋友一起,决定上私教课,长期学。还有另外一位家长,孩子要自学,但是希望不定期得到一些指导,Grace很flexible,觉得孩子只要愿意学,什么形式都可以。这样Grace的长期学生就有8个半了。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