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还没溅出来。我参与解决了好几桩这类狗血公案,好累!我的解决方案:

回答: 还记得nacho libre那个电影么?meowzilla2015-11-28 08:13:16

其实没有什么好方案,没有足够的时间让双方冷静下来,而且参与者太多了:一个未来的婆婆已经太多了!

现今时代,结婚仪式没有任何意义(其实婚礼90%无非是满足一下新娘妆的欲望而已)。

建议婚礼照常举行,不过别领营业执照。

婚礼后两人分居,一个月后两人仍有一方真的要分手,那就分手,不过十之八九不分了。

婚前见初恋是十分危险的,切记!

 

 

所有跟帖: 

比较好的方案就是 -a7a8- 给 a7a8 发送悄悄话 a7a8 的博客首页 (92 bytes) () 11/28/2015 postreply 19:21:09

别领营业执照,就不存在离婚一说。 -ozxlu- 给 ozxlu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8/2015 postreply 19:31:16

老路还是牛!经验啊!! -a7a8- 给 a7a8 发送悄悄话 a7a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8/2015 postreply 20:16:21

这个主意好, 既不损失定金, 还可以收红包, 又有面子又有里子 -常常妈- 给 常常妈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30/2015 postreply 09: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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