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女生被性侵都怪女生?直男癌言论简直够了!
你们的三观重新扶扶正好吗?
先来回顾下新闻:佩佩是湖南某大学大一学生,5月5日晚9点多
,她与同校同学、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及其他三名同学(二男一女)一起外出吃宵夜,并喝醉酒。
当晚近11点,在两名男同学的协助下,佩佩被王某带至学校附近某酒店。
随后,在该酒店402号房间内,王某对佩佩实施了性侵。
第二天早上6点多,王某叫不醒佩佩,便叫来一起喝酒的几名同学,拨打了120。
急救人员到达后,发现佩佩已死去多时。
据悉,王某对佩佩实施性侵当晚,佩佩醉得不省人事,且处于生理期。(广州日报)
今天这条微博一发出,下面的评论大多是指责女生“不自重”“为什么要半夜和男生出去”“为什么生理期还出去喝酒”之类:
然后大批三观正的同学来重新刷新了热评:
看到这么多人骂直男癌我也就放心了!!!
“何处不见钟”曾经写文普及过“荡妇羞辱”这个概念,是指人们贬低或嘲笑某些女性的一种可悲社会现象,而羞辱原因,可能因她着装性感暴露,
言行放浪 或者仅仅是谣传她言行放浪。这种现象最可怕的地方,它为性暴力者的罪行找到绝佳的借口,在这种畸形的氛围下,
性暴力这种本该被惩罚的行为,居然能得到舆论 的支持,
就是因为充分满足了民众的道德优越感:我穿着保守行为正经,所以没事,你这么风骚放浪就活该被人X!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跟这个女人的穿着露不露、说话嗲不嗲、行为骚不骚、是不是妓女,没有半毛钱关系,只要违背她的意愿,就构成犯罪。
造成强奸的是强奸犯以及社会的暗忍态度,而不是女人的打扮和妆容,不是她自己不够小心,也绝对不是因为她是一个“荡妇”。
就像一个人被杀,你会谴责凶手,而不会怪受害者身体太脆弱,没有穿上金钟罩铁布衫吧?
一个正常的社会,即便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走在街上,你最多可以报警,但不可以去侵犯她,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这件事,以及所有关于女性性侵的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