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连接。那位作者的观点确实片面了,即使真的有必要保卫

本帖于 2012-07-22 10:50:20 时间,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编辑

州的自由,也应该由州(跟自由诉求同一级)来组织管理一只相应的武装力量,而不是由自由公民自发的来做。理由有二:第一,自由公民自发的行为实在不可能形成有效的抵抗,无组织的武装在战争中是无用的。第二,保护行为必须跟自由诉求是同一个级别的,不能越俎代庖。否则各种混乱的行为都有可能发生,其合法性就无法区分了。

那位作者给出一个老年夫妇对抗IRS的案例正好说明这种个人的混乱使用枪支的行为是危险的和愚昧的。首先,如果IRS征税是违反宪法的,那么你作为一个自由选民,应该通过合法程序去纠正这样的违宪行为,你的合法程序是给本州的参众议员写信表达你的意愿。也可以向政府请愿,也可以向IRS申诉,等等。有很多渠道。如果这些渠道你认为都不合理,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你觉得这个社会根本就错了,不相信这个社会,那么有两种可能性:一个是社会确实有大问题了,那么这时恐怕很多人都会有同感,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另一个是,问题可能不在社会那边,而在你自己身上,那么这时候别人就不会同意你的做法和想法。这时候,你就只能选择是遵守法律或者跟法律对抗了。如果你遵守法律的话,你要枪何用?如果你跟法律对抗的话,你非罪犯而谁?所以无论如何,枪支在这里都没有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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