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女夜宿男宿舍 粤校公告∶视同「嫖娼」(图)

 

「猫扑网」近日出现一张校园告示照片,上面写著∶「深夜带女友翻墙入宿舍睡觉,将交保卫处当嫖娼处理」。此告示引起网友热烈讨论,并笑称这是「2011年学校雷人告示第一名」。

据传,这张照片是出自广东某所学校,详细内容为∶「温馨提示,近几天发现有极少数同学深夜带女生翻墙进入宿舍睡觉。一经抓获将交保卫处当嫖娼处理,情节严重立即开除。」并呼吁学生「自重自爱,把精力放在学业上」

针对这所学校的「温馨提醒」,网友们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学校是在合理整肃风气,但也有人调侃地说∶「不给钱不算卖淫」、「原来我们都是嫖客?」更有网友认为是在贬低女性∶「把女生当成妓女?」短短数天内,这张照片已经吸引数十万次点阅,并转载到各大论坛。

 

所有跟帖: 

那么携男夜宿女宿舍视同什么啊? -500miles- 给 500miles 发送悄悄话 500miles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7/2011 postreply 07:58:26

哈哈哈,有种动物叫“鸭子” -七彩奶油- 给 七彩奶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7/2011 postreply 15:44:12

若是男的带男同儿到男宿舍,女的带女同儿到女宿舍,该视同什么呢?~~ -guangsu- 给 guangsu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7/2011 postreply 13:11:43

翻墙党,哈哈哈 -七彩奶油- 给 七彩奶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7/2011 postreply 15: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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