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倜傥或者流氓成性,都是那点事。
案中的‘贪官’ 基本属于没有行政级别的小混混,
但是,发达的网络竟然能把它和‘人人痛恨’贪官污吏挂上钩,也就难怪众口一词:杀的好了。
另外,玉娇同学工作单位是个色情服务场所,本身恐怕也不是什么贞节玉女(当然,现在的人们,都把它当成出污泥而不染的纯洁烈女了)。杀人者和被杀者体力十分悬殊,可见玉娇同学是突施杀手,0步一刹,刀法十分精湛。
这么一个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在酒醉的男人试图‘强暴她’的人身上(当时,另外两个男人在场,难不成湖北小镇真的开化到4P的程度?),于是,道义就取代了法律:杀得好,杀得妙!杀人不但无罪,反而成了贞节烈女,民族楷模。
俗话说:领导的情人叫小蜜,百姓的情人叫破鞋。无论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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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人说人话,鬼说鬼话. 呵呵.
-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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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9 postreply
15: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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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那是个没级别的小混混儿, 也该杀。 你说,那种情形下,难道
-Anit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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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09 postreply
0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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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义上是这样,但从法理上就不是了,问题是
-勃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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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09 postreply
09: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