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2001年春,公司会计去银行打对账单,赫然发现一笔巨额进账。回到办公室,
急忙联系我。
**公司应付我们的33W未进账,但另一笔330W合同款来自同一公司,不记得
开具过这么大金额的发票,这是什么款?
我有点愣,让会计别声张,等我回去搞清楚。
对照合同和银行入帐记录核实过后,我确定是对方财务人员疏忽造成的过失。
这不是普通的过错。2001年330W是个什么概念,亚运村150平米的中高档房子
能买4-5套。
我找出对方经办人的名字电话,电话打过去。
听声音,是个小姑娘。一开始,小姑娘有点冷淡,大国企财务人员的优越感,
甲方嘛,习惯就好了。
我小声问她:方便讲话吗?
什么事,你说吧。
昨天是否经办过一笔给我公司合同款,金额是33?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你即刻查一下业务回单,然后回电话给我。
小姑娘一查,声音颤抖给我回话:我搞错了,怎么办?您能不能…
几乎要哭了。
你不要惊动周围人,赶紧去一趟银行,询问一下怎么尽快操作,
原路返回。这件事刚发生,没有任何人知道,而且在公司
月度财务报表出来之前你自己想办法补救了,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不要害怕。
我能想象小姑娘是怎么失魂落魄地去银行哭求的。
反正,最后是我们把钱原封不动退回,她又重新把正确的金额打过来。
这个事情没有给她带来任何负面影响。